必须建立产能过剩管控与预警机制

作者:陈国阶 2016-01-29 09:24 来源:中国科学院院网
放大 缩小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日前提出,要推进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变的结构改革,化解产能过剩,实现长期稳定增长。这意味着煤炭、钢铁等传统型产业过剩产能必须得到解决。笔者认为,我们应该认真吸取教训,找出造成产能严重过剩的深层次原因,从体制、机制特别是决策机制上杜绝这一问题重现。

  从某种意义上说,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比建设这些产业还要困难得多,因为这不仅需要资金、技术,还要解决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生活问题,以及废弃物的处理和环境整治问题。

  纵观我国产能严重过剩的产业,基本上都是传统基础产业,即传统重工业,包括钢铁、铝锭、铁合金、多晶硅、水泥、焦炭、原煤等。这些产业都属高耗能、高耗水、高耗矿、占地面积大、排污量大、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产业。一般这类产业在现在技术条件下建设周期不长,容易建成投产,并且对GDP贡献较大,属大体量产业,容易立竿见影,体现政绩。

  在当代产业体系极其庞大复杂、市场瞬息万变的情况下,要做到产品产量与市场高度吻合确实困难。但是,预防严重过剩却是能够做到的,特别是这类产量巨大,以百万吨、千万吨、亿吨计的产业,对市场需求的大体预测并不困难,出现产能超过市场需求数倍甚至十倍的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问题不在于市场预测能力,而出在盲目的政绩需求上。如不在决策导向和决策机制上找原因堵漏洞,不仅现有产能严重过剩难以有效化解,而且可能出现新的产能严重过剩。汽车工业就是隐忧。

  笔者以为,目前应该抓好以下几点:首先,要切实摆脱GDP挂帅的决策思维,真正认识到产能严重过剩对经济发展、国计民生、资源环境有百害而无一利,是典型的得不偿失,实际上是负增长。

  其次,要完善决策机制,真正做到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对按照长官意志,违反决策程序,不采纳科学决策,自作主张而造成严重损失的负责人要追究责任,对重大项目决策要建立终生责任追查制。

  第三,要提升创新能力,走出在传统产业上兜圈子的老套路。克服照搬照抄、一哄而上的产业发展惯性,将产业发展、GDP增长的重心放在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上。

  最后,应当建立决策评估机制和制度,定期对各区域、产业、行业的发展进行评估,对各项工程进行评估,及时预警,及时纠偏。

    (作者系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