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星:科技发展亟须构建新型举国体制

作者:刘天星 2019-09-03 16:13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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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国家间的战略竞争突出表现为科技实力以及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竞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全面创新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为我国科技发展指明了任务和方向。

  要实现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作用,必须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一方面激发科技创新的微观活力,另一方面做好制度创新的顶层设计,使两方面相互适宜、协调发展。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多个领域逐渐迈向世界科技前沿,科技发展的顶层设计问题成为释放微观活力,进一步提升整体科技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在国家层面如何组织协调各领域科技发展,如何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实现“科技强—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亟须探索中国特色的科技发展模式和组织制度。而一个国家发展科技采用什么样的组织制度,必须充分考虑“世情”“国情”和“科情”。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正是在“世界形势”“国家制度”和“科技自身规律”三种逻辑相互作用下,从“举国体制”到探索“新型举国体制”,我国科技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科技举国体制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要经验 

  回顾新中国70年的科技发展道路,举国体制是贯穿其中的制度主线。

  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严峻的国际形势,如何实现站稳脚跟、维护国家安全成为国家最急迫的需求,为此,国家确立了优先培养科技人才集中全国力量发展科技事业的思路。1949年11月1日,在新中国成立仅1个月后,中央即批准成立中国科学院,使之成为国家发展科技事业的领导核心。

  20世纪50年代初,世界科技发展已经展现出“电子科学”“核科学”等新兴学科的革命性进步,而我国现代科学的发展才刚刚起步。如何实现追赶世界科技前沿,党中央提出了“向科学进军”“用极大的力量来加强中国科学院,使它成为领导全国提高科学水平、培养新生力量的火车头”,中国科学院成为引领全国科技发展、体现国家意志的国家科学院。1956年,国家组织全国数百位科技专家制定《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由此形成“以任务为经,以学科为纬,以任务带学科”的科技发展模式,中国科学院、国防科研机构、高校、中央各部委科研机构和地方科研机构等组成国家科技发展的“五路大军”。“以任务带学科”的科技发展模式和“五路大军”的国家科技力量,奠定了科技举国体制的总体架构,成为新中国发展科技的战略思路。

  科技举国体制的确立,发挥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可以说,没有举国体制,就很难迅速构建国家科技发展体系,也很难取得“两弹一星”等国家重大国防和科技工程的成功。

  科技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科技工作的出发点 

  20世纪80年代,知识经济浪潮席卷世界,科技发达国家普遍加大对科技的投入,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提高经济发展。1987年,英国经济学家弗里曼提出了“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系统阐述了国家政府在科技如何促进国家发展中发挥作用。此后,世界各国政府发展科技的导向发生了巨大变化,科学技术不再仅仅是一项自由发展的“独立事业”,而深深地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起来。

  1985年3月,党中央作出《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了科学技术必须为振兴经济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迅速商品化等方针,动员科技界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这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与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奠定了政策基础。1988年,邓小平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为中国科技发展和转型奠定了重要的思想理论基础。

  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指导下,科技界不断探索科技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科技“五路大军”可以说各显神通,根据服务国民经济领域的不同,通过科研院所改制、加强成果转化、创办高科技公司等方式走向市场,直接服务于经济发展,催生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在国家推动和地方积极响应下,高新区建设成为科技服务经济发展的新型载体。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以上各项举措在微观科技发展层面对科技与经济相结合进行了探索,也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的建立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但同时,条块分割的科技管理体系,国家层面科技组织的系统性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

  科技竞争体现为科技体系的全面竞争 

  进入21世纪,国家间的科技竞争不再局限在局部的领域竞争,而表现出国家科技体系的整体性竞争,政府在组织和引导科技发展方向上的作用愈加重要。如,为加快能源技术研发与示范,2009年美国能源部改革研发资助模式,启动了3个为未来的能源需求提供解决方案的跨学科项目——能源前沿研究中心、能源创新中心、先进能源研究项目署,发挥国家的引导作用,使科技界与产业界聚焦于变革性,尤其与战略性能源政策相一致的能源研发。通过这种组织模式创新,使国家实验室、高校、产业界更有效地围绕国家战略目标和挑战展开了深度融合与合作。

  从科技发展规律看,二战后科技发展模式逐渐从传统的欧洲式“自由探索”模式发展到国家为主体的“大科学工程”模式与市场为主体的“需求牵引”模式相结合的发展阶段。只有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各自优势,才能激发各创新要素的活力,使国家科技体系更具竞争力。因此,提高国家科技竞争力必须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在制度创新层面,除了优化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增加科技投入、解放束缚科学家的繁文缛节等措施外,如何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利用新中国70年科技发展取得的宝贵经验,探索科技新型举国体制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顶层设计问题。

  新型举国体制是迈向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自主创新是攀登世界科技高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走自主创新之路,需要有与之相配合的顶层制度设计。《“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创新的新型举国体制进行了规划部署。2019年2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探月工程“嫦娥四号”任务参研参试人员代表时再次强调,“嫦娥四号”任务的圆满成功,是“探索建立新型举国体制的又一生动实践”。

  探索科技新型举国体制,需要破解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从科技发展规律出发,解决目前学科领域划分僵化的问题,实现学科交叉和汇聚研究;第二,平衡好“兴趣驱动”和“需求牵引”的关系,统筹优化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市场推广的创新链条;第三,打破不同科技系统之间、不同科技项目之间、科技与产业之间的各种藩篱,让一切创新要素充分涌流;第四,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通过顶层制度设计,实现各类创新要素有效组织,使之发挥最大效益。

  形势逼人、挑战逼人、使命逼人,新型举国体制不是“一刀切”,探索建立科技新型举国体制需要我们敢于作为、多元尝试,尽快摸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这些不同领域、不同地方的成功模式都应该是“新型举国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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