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情况、主要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 2015-05-19 20:13 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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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是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补偿、制裁、威慑与警示等功能。国外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的态度与方式不同,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具有代表性,而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实施的补偿性赔偿制度不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要深刻认识惩罚性损害赔偿在救济知识产权、激励知识创新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尽快建立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国外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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