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国家新冠病毒疫情态势、应对措施及影响分析(上篇)

作者:韩淋 王海名 范唯唯 2020-04-03 15: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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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东盟国家新冠病毒疫情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数据可看出东盟疫情态势演进:1月下旬起,东盟陆续报告出现确诊病例;至2月29日,已有6国出现确诊病例,但总体数量相对不高;3月后,疫情范围逐步扩展至东盟全境,且多国出现快速增长,疫情形势不容乐观,未来发展态势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

  截至北京时间2020年4月2日晚间,东盟10国确诊病例整体情况是:马来西亚2766例(死亡43例)、菲律宾2084例(死亡88例)、泰国1771例(死亡12例)、印度尼西亚1528例(死亡136例)、新加坡926例(死亡3例)、越南207例、文莱129例(死亡1例)、柬埔寨109例、缅甸15例(死亡1例)、老挝9例。

  当前,东盟各国都面临巨大防控压力,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印尼4国确诊病例数最高且仍在快速上升;新加坡确诊病例数已从2月底时的遥遥领先变为当前位列第5,疫情发展得到一定控制,但总体病例数也已超900例,且增长速度远超早期阶段;其他5国从其国家体量来看,确诊病例数及发展趋势也相当严峻。

  部分国家未及时取消大型集会活动为疫情防控带来巨大变数。例如2月27日~3月1日,在吉隆坡大城堡清真寺举行的一场万人宗教活动已造成近日马来西亚、文莱等国确诊病例数的迅速上升。经调查,有1.6万人参加了此次宗教活动,包括约1.45万名马来西亚公民和千余名主要来自其他东南亚国家的公民。截至3月29日,马来西亚境内已查出17965人曾参加或接触参加者,在采集的12842个样本中,已检测出1254例阳性。新加坡、越南、柬埔寨和文莱均有集会参与者被确诊。  

  二、东盟国家主要应对措施   

  1.及时拉响疫情预警,收紧出入境管控措施

   新加坡  

  在东盟国家中最先拉响疫情防控警报。1月2日,新加坡卫生部向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生发出警报,要求随时注意和报告有无武汉输入的肺炎病人。2月4日起,禁止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外国公民入境。3月24日起,禁止所有外国人入境或过境新加坡,持有长期居留许可证件者中,只有从事医护和运输业的人员允许入境。  

  泰国   

  疾控厅于1月4日下令在出入境人数比较多的机场严格检查入境人员。3月26日起,实施《佛历2548年紧急状态官方管理法规》,规定除获得总理或其他授权官员特许或外交官和国际组织成员及其家属外,全面禁止出入境。  

  文莱

  卫生部1月6日首次发布健康预警。1月23日,文莱国际机场启动入境体温检测。3月15日,随文莱新冠肺炎病例增多,宣布实施全面旅行禁令,除少数情况外,所有在文莱的本国和外国公民不得出入境。

  缅甸  

  1月7日发布针对武汉旅客的健康提醒。2月26日,将范围扩大至中国全境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的国家和地区。在3月23日首次出现确诊病例后进一步收紧入境政策,宣布自3月29日至4月30日,暂停向所有外国公民发放入境签证。  

  印度尼西亚   

  卫生部于1月11日发布新冠病毒疫情健康提醒。2月5日起,暂停中国大陆公民免签、落地签政策。3月20日,全面暂停外国公民免签、落地签服务,并在未来1个月暂时取消外交或公务护照免签待遇。3月31日,暂停所有外国公民入境或过境印尼。  

  菲律宾  

  卫生部1月21日起要求中国旅客填写健康申报卡。1月28日,暂停向中国公民发放落地签,2月2日发布对华临时旅游禁令。3月22日起,对外国公民入境实施临时禁令,同时禁止本国公民出国旅游。  

  越南  

  卫生部于1月22日发布新冠病毒疫情应急计划以及疫情监测和防控临时指南。1月31日起首次实行入境限制措施,暂停向两周内曾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中国和外国公民发放旅游签证。3月22日起,除外交、公务或特殊情况以外,暂停所有外国公民入境。4月1日起,关闭与柬埔寨和老挝之间所有口岸,并要求所有过境人员进行14天医学隔离。  

  马来西亚

  自1月27日起禁止中国湖北省公民入境,随后扩大至中国其他疫情严重省份以及韩国、日本、意大利、伊朗等国。3月18日,马来西亚宣布“封国”,禁止马来西亚公民出境和外国公民入境。  

  柬埔寨   

  于1月28日起全面停飞武汉至柬埔寨航班。3月31日起,未来1个月暂停所有免签政策,暂停发放旅游签、电子签和落地签。  

  老挝   

  自2月2日起,在中老边境国际口岸暂停签发外国公民落地旅游签证,驻华使领馆暂停向中国出境的外国公民签发旅游签证。3月18日,老挝要求暂时关闭全国所有地方口岸,加大国际口岸防控力度,暂停签发落地签、旅游签,暂停双边免签。  

  考虑到本国公民在疫区遭遇生活困难,东盟各国积极展开撤侨工作,通过专机、包机等形式先后从武汉、“钻石公主号”邮轮、“世界之梦号”邮轮、伊朗、意大利等地撤回侨民。各国对撤侨回国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实施了14天的隔离程序。 

  2.实行检疫隔离措施,升级封锁状态      

  新加坡  

  较早启动了极为严格的隔离措施。1月27日,新加坡卫生部宣布实施强制休假制度,要求对中国入境员工实施14天强制休假,由政府给予企业补贴。2月18日,新加坡启动“具法律效力”的居家隔离令,14天内有中国旅行史的返回者(湖北以外)必须在其居住地隔离14天。违令者将遭受处罚,最高可判6个月监禁或1万新币(约合5万元人民币)罚款或两者兼施,对违令的外国公民则驱逐出境。3月18日,旅客入境居家隔离制度从重点国家扩展至所有国家。  

  越南   

  政府2月13日下令对病例集中的永福省平山县山雷乡1万余名居民进行为期20天的隔离封锁,并由政府提供食物、口罩和每天10万越盾(约合30元人民币)的资金补贴。4月1日,越南启动为期15天的全国隔离措施,要求所有民众除必要事由外均需留在家中,严格保持安全防护距离,禁止2人以上在公共场所聚集。除经营生活必需商品和防疫服务的企业外,所有企业停工。除货运外,中止从河内和胡志明市到越南国内其他城市的航班和客运活动。   

  菲律宾  

  于3月8日宣布进入全国公共卫生紧急状态。3月12日将预警等级升至最高级,即“红色代码2级”,同时宣布将在首都大马尼拉地区实行为期30天“严格保持社交距离”的社区隔离措施。3月16日,“封城”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整个吕宋岛,对所有家庭实施严格的家庭检疫。吕宋岛全岛暂停交通运输,实施对食品和基本卫生服务的管制。  

  泰国

  宣布3月26日至4月30日期间实行《佛历2548年紧急状态官方管理法规》,禁止民众进入风险区域、封锁有传染风险的场所、关闭入境口岸、禁止囤积商品、禁止集会等。相关人员返泰后需自行隔离14天,并随时汇报健康状况。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也需自行隔离14天。虽然泰国实施了越来越严格的隔离政策,但截至目前泰国仍未实施强制性的入境隔离政策。  

  老挝

  政府宣布自3月30日全国进入封锁状态,将持续至4月19日。除购买必需品、就医和特殊行业外,禁止所有人离开居所;禁止前往高风险地区,暂停客运服务;禁止组织10人以上集会;关闭国际和省际边界;关闭所有娱乐场所和疫情传播风险高的工厂及大型项目。      

  柬埔寨

  3月30日宣布已完成《紧急状态法》草案,本周提交内阁会议审议,争取获立法机构通过并生效。虽然柬埔寨政府已经宣布关闭餐厅、酒吧和赌场直至另行通知,但尚不考虑采取“封国”措施,也没有关闭工厂的计划。

  印度尼西亚

  3月31日宣布实施大规模社会疏离政策,进入国家“公共卫生紧急状态”,未来还可能进入“民事紧急状态”,但不会在全国范围施行区域隔离措施。对于疫情严重地区实施公共交通限制、学校停课、在家办公、关闭旅游景点和娱乐设施、暂停举办宗教及社会活动等措施。 

  3.发布诊疗救治方案,推广防控措施  

  新加坡

  2月14日宣布重启H1N1流感大暴发时期的“公共卫生防范诊所(PHPC)计划”,约有900家全科诊所被指定为PHPC,鼓励所有患有呼吸道疾病的患者前往就诊。轻症患者将留在家中观察,如未好转且被判断为疑似病例,将被转诊到指定医院做进一步诊断。  

  马来西亚  

  卫生部在网站设置了新冠病毒专栏,公布《马来西亚新冠病毒管理指南》并定期更新,截至3月25日已发布33个附件和4个附录文件。卫生部新闻中心每日更新确诊病例信息和最新通报。  

  泰国

  卫生部每日发布疫情通报,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对泰国民众提出针对性建议。2月24日,将新冠肺炎列为泰国第14个危险传染病病种。泰国多个政府部门多次发布公告,建议当前阶段尽量不要前往疫区或是参与包括宗教集会的大型活动。

  菲律宾

  卫生部及时发布并不断调整一系列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包括隔离程序、新冠肺炎诊断指南、疑似病例管理程序、防疫用品使用指南、健康安全风险评估矩阵等。 

  越南

  卫生部在1月22日发布新冠病毒疫情应急计划和疫情监测与防控临时指南,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加强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并在民众参与度较高的抖音上开通防疫专号。  

  印度尼西亚

  卫生部于1月11日发布公众健康提醒,但目前没有实施大范围快速病毒检测策略,轻症者自我隔离,医院集中医治重症患者。卫生部发布相关指南,指导民众居家隔离。并从中国等国大量进口医疗物资,加紧建造大型新冠肺炎医院及隔离点。  

  柬埔寨

  卫生部针对疫情提出多项管理措施,包括:加强对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监测,公布具备病例收治和管理能力的医院,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疫情信息;责令柬埔寨巴斯德研究所、国家公共卫生研究所、承担美柬两军合作项目的海军医疗研究2号单元负责新冠病毒的收集与检测。  

  缅甸

  卫生与体育部在其官网设立新冠病毒专栏,并于3月26日发布第4版新冠肺炎管理方案。2月28日,宣布将新冠病毒列为传染病防治法所规定的“流行病或应报告疾病”,任何感染新冠病毒的人必须向当局报告,否则将被处以一个月监禁或3万缅元(约合154元人民币)罚款。  

  老挝

  于3月17日更新了新冠肺炎检测指南,指定4家医院,样本送往老挝3个实验室检测,24小时出结果。有相关症状且与高风险国家人员有密接史,或者过去14天去过高风险国家的人员可免费检测。

  4.提升检测救治能力,启动科研攻关   

  泰国

  在新冠病毒科研攻关和疾病诊疗救治方面成效突出。1月8日,泰国团队分离出新冠病毒毒株。2月2日,宣布通过艾滋病抑制治疗药物及抗流感病毒两大组合疗法使中国危重病患在12小时后病情好转,48小时后检测结果为阴性,同时使另一名泰国确诊病例病情显著好转。

  新加坡   

  迅速部署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研发。2月8日,新加坡科技研究院率先研发出本地首个获批上市的试剂盒。新加坡政府还向中国和缅甸捐赠了试剂盒。3月26日,新加坡科学家研发出可在10分钟内诊断新冠病毒的试剂盒,且准确度超过95%。     

  越南

  于3月3日宣布,越南军事医学院与越亚技术股份公司成功研制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特异性为100%,80分钟即可出结果。越南科技部公布了该项成果并提交WHO,获得高度评价。试剂盒日产量最高可达2万套,可以全面满足越南国内需求和部分出口需求。

  菲律宾

  在1月30日前还不具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在从国外引进试剂盒后才实现本国检测。菲律宾研究机构也在尝试开发国产试剂盒,相关产品尚待菲律宾卫生部开展评估。2月7日,菲律宾科技部健康研究与发展委员会向群众分发包含多种草药的“功能食品”。

  缅甸  

  在2月中旬之前还不具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缅甸卫生与体育部下属的国家卫生实验室从泰国、日本和美国获赠检测试剂后,与WHO指定实验室进行了平行试验,结果显示一致,并于2月20日起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检测。  

  5.成立国家专项领导组,统筹协调防控   

  泰国  

  1月7日,泰国政府内阁会议讨论了不明肺炎的防控,要求卫生部密切关注。1月22日,泰国启动解决新冠疫情问题紧急中心。1月31日,泰国副总理出任国家新型传染病委员会会议主席。2月3日,改由泰国总理出任主席。  

  新加坡

  1月22日,新加坡政府成立了一个包含内政部、社会和家庭发展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人力部、贸易和工业部、通信和信息部、环境及水资源部等的多部委特别工作组,计划和协调政府的整体疫情应对工作。

  老挝

  1月27日,老挝总理府发出总理令,对防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正式成立由老挝副总理领导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

  菲律宾

  1月28日,菲律宾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机构间工作组,由卫生部、外交部、内政部、司法部、劳工部、民航管理局、海岸警卫队等机构的负责人组成,卫生部担任组长单位,统筹菲律宾疫情防控工作。    

  越南

  1月30日,越南政府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委员会。3月21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主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标志疫情工作升级由越共中央直接部署。

  缅甸

  1月31日,缅甸总统办公室宣布成立专门委员会,全面统筹协调缅甸新冠肺炎防控治疗工作,由国际合作部部长和卫生与体育部部长联合担任委员会主席。3月13日,委员会升级为国家级中央委员会,由国务资政昂山素季亲任主席。

  印尼   

  3月13日,印尼总统宣布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由国家抗灾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

  柬埔寨   

  3月18日,柬埔寨首相签署政令成立国家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委员会并担任主席,领导跨部门委员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6.强化区域国际合作,共同抗击疫情   

  自新冠病毒疫情暴发以来,东盟卫生部门以及中日韩相关部门及时启动系列区域合作机制,加强东盟-中日韩各国政府的协同努力,应对疫情威胁。由马来西亚牵头的东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行动中心网络持续每天分享最新疫情情况,为东盟-中日韩卫生发展高官会议、应急行动中心网络各联络点以及东盟-中日韩实地流行病学培训网络提供预防、检测和应对措施信息。由菲律宾牵头的东盟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区域虚拟中心编制了新冠疫情国际传播风险评估报告。东盟各成员国通过由泰国牵头的区域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交换了实验室准备和应对行动信息。由马来西亚牵头的东盟风险评估和风险传播中心支持各国传播预防和控制措施,打击虚假新闻和信息。

  2月3日,东盟-中日韩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特别电视电话卫生发展高官会议召开。来自13国卫生部门的高级别官员及专家,WHO及东盟秘书处代表70余人出席。中国代表介绍了疫情总体情况、防控措施、国际合作举措及下一步合作倡议,分享了中方出台的相关技术指南。

  2月20日,中国-东盟关于新冠肺炎问题特别外长会在老挝万象举行。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和东盟-中国关系协调国菲律宾外长洛钦共同主持,东盟各国外长出席。会议发布《中国-东盟关于新冠肺炎问题特别外长会联合声明》,提出9项区域疫情防控和应对措施。

  此外,由于马来西亚、新加坡两国人员来往频繁,日人流量达30万人次以上,两国卫生部长在2月11日举行视频会议后,宣布共同设立联合委员会,在公共卫生、医药和信息分享等方面展开合作,进行两国间跨国案例的筛查和管理,统一对病患的诊治方案,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作者韩淋 王海名 范唯唯单位: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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