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智库建议改革监管体制提升贸易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作者: 2015-05-30 15:49 来源:战略情报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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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美国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TIF)发布《改革监管体制以提升贸易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报告[1],建议美国政府改革监管体制,以提升其贸易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报告指出,政府监管的作用是在保护消费者、保护环境、确保公平的条件下通过市场竞争带来更广泛的社会效益。对于贸易产业部门,不良监管将使许多贸易产业部门选择离岸生产,政府过度监管会严重影响美国的医疗设备、飞机制造等高技术产业的国际贸易竞争力。

一、美国监管体制改革应遵循的原则及面临的挑战

报告强调美国监管改革应遵循的8个原则:期望创新、强调透明性、聚焦多目标、信任消费者、重视降低过度监管成本、承认产业的时间成本、坚持成本效益分析、考虑监管对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目前美国政府部门按照《行政程序法》制定相关监管规则,从联邦部门规则制定者来看监管改革面临5大挑战:规则制定者信息不对称;颁布新规则需要较长时间;规则制定者缺乏资源;国会未对许多联邦机构的高效监管或重视美国国际竞争力给予正确激励;现行监管方法仍主要基于监管技术而非监管绩效。

二、对美国政府监管体制改革的建议

1、由政府创建跨部门委员会,全面评估贸易产业部门所面临的竞争环境及监管体系结构问题。应由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牵头该项工作,由商务部具体负责对现行监管规则进行综合评估,可先针对国际贸易竞争激烈的产业部门,按照监管体制改革的8项原则,归纳整理可简化或废除的监管规则。

2、政府应创建创新政策办公室。建议总统通过行政令创建创新政策办公室,授权该办公室对重大监管规则的国际竞争力影响进行评价并对现行监管规则是否需要改革进行研究;对办公室所提出监管改革意见不作为的联邦机构建议削减其预算。

3、政府应更进一步地开放监管审查程序。建议联邦政府采取“众包”的方式对其监管规则进行审查,从而更好地了解现行监管规则的实际运行效果。

4、国会应更活跃地更新立法并监督政府的监管程序。目前美国制药、通信与教育领域的许多监管规则都是几十年前制定的,国会应对这些监管规则进行更新以更好地反映现实;国会应积极与行政部门开展对话,讨论如何对监管进行改革以应对目前美国贸易产业所面临的全球贸易挑战,并对不同的监管方式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5、国会应为联邦机构提供有效监管所需资源。国会应为联邦机构监管改革所需的经济与人力资源给予支持,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提高使用费,但不能用使用费来代替适当体量的拨款经费,况且使用费的收取标准应由国会、政府机构与产业界协商确定。      

(张秋菊)


[1] Reforming Regulation to Driv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http://www2.itif.org/2015-reforming-regulation-drive-internationa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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