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报告分析脱欧对科研的影响与挑战

作者: 2017-06-30 10: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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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8日,英国下议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脱离欧盟带给英国科学与研究的影响与机遇》报告[1],依据脱欧公投后启动的调研,总结了来自产学研机构和社会各界的270多份意见,分析了脱欧将为英国科研带来的风险与影响以及英国政府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英国政府的快速应对措施以及制定全面沟通战略的需求

报告指出,公投之后英国政府为了保证英国的国际科技合作及人员交流不受影响,快速推出了以下应对措施:

1、英国商业、创新与技能部(BIS)保证现有工作不受脱欧影响

20166月底,公投后不到一星期,英国政府商业、创新与技能部(BIS)立即宣布,保证英国目前仍作为欧盟成员国的权利与义务不变。英国研究人员和产业界申请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资助的工作将照常进行。同时,也确保对欧盟成员国学生在英国学习的资助仍然有效,他们可以继续申请下一学年的课程。

2、英国财政部保证对特定项目继续资助

20168月中旬,英国财政部进一步保证,英国总体财政预算将充分资助由英国政府管理的所有多年期欧盟联合科研项目(如“地平线2020”的项目),即使这些项目延续到英国脱欧后。

但是,英国下议院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报告发现,尽管有了这些快速应对措施和财政保证,英国的大学和研究机构仍然担心欧盟今后的研究资助项目评审过程可能会故意忽视来自英国的合作伙伴的申请,评估过程可能会出现偏见。

虽然欧盟委员会保证“地平线2020”的评估不会因为英国脱欧而采取措施,将继续根据绩效而非国籍进行评审。但还是有人担心,合作者会让英国研究人员退出多国研究项目。现在,已有案例表明实际发生了这种情况,有特定项目的英国研究人员被要求交出研究项目领导权,来自英国的约40名合作者被迫退出研究项目。

所以,报告提出,为应对脱欧对英国科研事业造成的影响,仅仅发布几个初步的快速应对措施和声明是不够的。而且,鉴于脱欧后对英国科学研究活动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会长时间持续存在。英国政府需要制定全面的沟通战略,以便在制定脱欧计划和随后的谈判中传达科学界的要求,包括与各界团体代表举行圆桌会议,接受来自不同群体的咨询建议和信息,保证倾听各方的意见和关切并解决问题。该战略不仅仅是针对英国内部各界的,还应针对其他欧盟国家的人士,如在英工作的欧盟各国研究人员。

二、确保英国科学在脱欧过程中仍然领先的5个关键问题

报告经过分析后认为,英国科学界对于脱欧后的担忧和希望主要围绕着科研经费、人才、合作、规则和基础设施等5个关键问题,这5个问题是相辅相成的。因此,政府需要将5个问题作为整体进行考虑,从而保证英国在脱欧的过程中能够继续产出最好的科研成果。

1、科研经费

1)若相关资助不能通过与欧盟的谈判获取,英国政府需要制定出适合本国的科研经费提供机制,使科技界有足够的研究经费来保障英国的科研项目,特别是支持正在进行中的欧盟项目,如“地平线2020”和后续项目等的顺利实施。

2)英国的基金资助体系应效仿和吸取欧盟科研资助体系的优点,包括:详细的基金指南;对产学合作更广泛和包容性的支持;使私营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公共资助的研究;更加关注基础设施、教育、研究、创新和对小企业的风险投资等问题。

3)英国还要注意改正欧盟资助体系的缺点,包括降低项目申请的要求和减少项目管理中的复杂手续等。

2、人才

1)对于已经在英国工作的欧盟科研人员,要保证他们应有的权利,确保他们在脱欧后仍然愿意留在英国从事科研工作。

2)人才流动问题。脱欧的谈判仍在继续,目前政府尚未就科研人员流动问题做出准确的承诺,但解决好科研人员流动问题是其未来科学研究成功的关键,必须继续吸引顶尖人才来英国学习、工作并在此定居。应该将该问题与更广泛的移民控制问题区别对待,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3)欧盟留学生。政府已经宣布欧盟学生申请2017/2018学年英国大学或继续教育机构继续享有学生贷款和补助金资格。对2018/2019学年或以后的学生贷款、补助金资格、学费标准、能否继续参与欧洲学分互认体系等将尽快达成协议,避免对留学前景产生影响。

3、合作

英国科研人员应继续在国际项目中扮演重要角色,并通过合作提升英国本土科研实力,进而影响欧盟的研究议程和战略方向。

1)设置合作专项基金。增加全球合作就必须有相应的资金支持,才能具备合作的环境。同时专项基金应该是低管理成本,特别面向已经或即将在欧盟进行合作的研究人员。

2)借鉴欧盟国际合作体系的经验。联合技术计划(JPIs)、欧洲研究区网络(ERA-Nets)和协调支持行动(CSA)等项目在促进和支持国际合作战略和研究水平,减少投资分散和提高研究效率方面都是很好的先例和经验。

4、规则

1)保留促进研究合作和进入欧盟市场的规则,对阻碍创新的规则进行修改。例如修改增值税(VAT)标准,促进大学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修改数据保护和医药许可条例,消除英国参与大型国际项目,特别是生命科学(如临床医学、毒理学和基因组学等领域)和药品研发领域项目的障碍,这直接关系到英国是否能继续保持欧盟制药研究中心的地位;改善当前的签证制度,特别是短期签证制度,有利于科研人员的流动和科研基础设施的使用。

2)利用机会制定规则,促进与欧盟以外的科研和贸易合作。脱欧后英国政府的产业战略和刺激经济发展的举措将为科学的发展提供新机会。英国应借机创建具有吸引力的科研创新环境,加大对私有部门的科研投入,并成为全球科学规则的领导者和公众参与科学研究的榜样。

5、科研设施管理

1)确保英国科研人员继续使用欧盟科研设施的权利。对于欧盟科研设施的使用相对简单,而针对多边的基础设施要基于不同的法律基础和参与方式分别进行谈判。

2)确保对空间项目的继续参与。英国已经在欧盟的一些空间计划中掌握主导,应通过谈判确保在合同期内的空间项目继续实施,确保相应的投资利益。

3)对现有欧盟科研设施的管理维护。英国是包括欧洲生物科学基础设施、平方公里阵列和欧洲社会调查等在内的5个大型欧盟研究设施的维护者。英国应通过谈判就设施的继续管理和维护达成一致意见,继续掌握主动权。

三、建立脱欧后英国政府的统一科研管理体制及科学发展愿景

报告提出,英国科学研究界能够在脱欧部(DExEU[2]和未来的脱欧谈判发出统一而策略明确的“声音”是至关重要的,但现在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英国政府正在计划建立高层次的小组,以收集科学研究界的意见。但更主要的是将科学事业作为未来政府规划的一部分,将英国未来科学愿景的制定与脱欧过程协调和统一起来。

1、任命脱欧部首席科学顾问。报告指出,令人非常失望的是,英国脱欧部目前尚未指定部门的首席科学顾问(CSA)。这样一个顾问可以帮助确保通过各种分析模型来研究脱欧对英国科学研究事业带来的影响和机会,还可以了解和优化脱欧部内部的运行机制。因此,报告建议脱欧部马上任命一位首席科学顾问。

2、制定英国政府科学发展愿景。同时,报告认为,英国政府有必要制定和颁布有远大规划的科学发展愿景,继续保证英国科学研究事业的国际开放性,并保证脱欧后英国的科学研究继续领先。目前,科学愿景可能无法清晰描述英国脱欧后科学研究事业的每个细节,但有远大规划的愿景将让科学界放心,不再为脱欧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过分担忧。科学发展愿景必须发出明确的信息,即英国打算在脱欧过程中和脱欧后保护本国的科学力量。其目标是解决科学界关注的问题,包括未来的科学优先发展领域、资助、人才、合作、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科学发展愿景应建议将英国的科学研发支出提高到GDP3%,以显示英国脱欧后继续与欧盟和全世界保持良好科技合作关系的决心。

此外,报告认为,英国政府还应建立指标体系,用以评估英国脱欧过程中科学研究事业受到的风险和收益。英国脱欧谈判和脱欧过程中这些指标将进行连续监测并定期公布结果,以保证脱欧过程中的风险被降到最低。                               (李宏 王婷 刘栋)



[1] Leaving the EU: implications and opportunities for science and research. http://www.publications.parliament.uk/pa/cm201617/cmselect/cmsctech/502/502.pdf

[2] Department for Exiting the European Union. https://www.gov.uk/government/organisations/department-for-exiting-the-european-u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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