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工业增长中心的运行模式及特点

作者: 2017-08-15 14: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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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月至20174月,澳大利亚工业增长中心陆续发布先进制造、网络安全、食品和农业、医疗技术和制药、矿产设备技术及服务、能源产业竞争力战略规划,指导澳大利亚未来10年六大产业的优先发展领域、路径和政策举措。澳大利亚工业增长中心由政府计划牵引、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打造官产学研合作共赢的创新生态系统,以打通从科学研究到技术开发到市场化的链条,可为我国目前正在建设的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提供经验借鉴。

一、工业增长中心的定位、职能和发展历程

澳大利亚国家层面的产业发展战略《工业创新与竞争力议程》提出,目前澳大利亚依靠资源和贸易的经济发展方式出现衰退,需要通过创新谋求转型和寻找新的增长点[1]。工业增长中心计划作为该战略的关键部分,立足传统优势产业和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成立非营利性公司法人的工业增长中心,以“官产学研”合作机构的形式进行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商业化和工业增长,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创造就业。

工业增长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制定国家各产业的战略规划,并根据各产业的发展趋势每年修订产业竞争力战略。分析确定各产业优先和重点发展领域,开展产业发展趋势分析,制定产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评估各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产学研合作情况等。开展产业示范活动。通过资助项目和建立展示中心以实现示范功能,包括为项目提供共同融资和资源管理,及在不同的地区针对不同的子行业建立虚拟中心和物理中心向企业展示如何共享资源和信息。产生经济和社会影响。通过改革相关政策和规定,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合作研发,提高研究成果的商业化率;帮助企业走出去,特别是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促进出口利润的增长;通过培训和同行交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劳动力技能;创造新的就业岗位。

工业增长中心主要实现四大目标:识别和取消不必要或负担过重的法规;改善产学研合作现状,促进研究成果商业化;提高企业参与国际市场和全球价值链的能力;提高产业竞争力和劳动生产率,培养管理和技能人才。[2]

201410月,澳大利亚首个工业增长中心——食品与农业增长中心成立,截至201612月,澳大利亚工业创新科学部在具有传统优势的石油天然气和能源、矿产设备技术及服务、食品和农业、医疗技术和制药、先进制造和具有战略意义的网络安全领域分别建立了6个工业增长中心:先进制造增长中心有限责任公司(AMGC)、网络安全增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ACSGN)、食品创新有限责任公司(FIAL)、MTPConnect有限责任公司、METS Ignited 有限责任公司和澳大利亚国家能源资源有限责任公司(NERA)。[3]同时,网络安全工业增长中心还是国家科学技术战略《国家创新和科学议程》的组成部分。

二、政府对工业增长中心的管理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主导各个工业增长中心的领域方向。工业创新科学部计划从2016/20172019/2020财年,持续投入2.5亿澳元支持工业增长中心的建立和初期运行,但该部并不直接领导和干预中心的运作。此外,每个工业增长中心还可以申请州或地方政府的资助。工业创新科学部部长负责任命每个工业增长中心的董事会主席,并审批中心提交的相关战略计划和评估结果。

工业创新科学部严格控制工业增长中心的数量,每4年对中心进行一次评估,并设立退出机制。评估结果需递交至联邦政府部门。对于评估考核不佳的中心,在早期阶段,召集相关的增长中心和领域专家就该成长中心和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责令其进行改进;若经过一段时期该中心改进效果仍然不佳,增长中心将面临暂停或终止。若该中心被终止,工业创新科学部秉承宁缺毋滥的原则,考虑在其他产业部门建立新的工业增长中心。该项评估工作由工业创新科学部内设立的工业增长中心办公室负责。该办公室的职能还包括:接收每个工业增长中心提交的季度财务报告、年度计划、年度报告等;执行部长下达的工作任务;向部长就该计划的实施提供具体建议。

工业创新科学部设置工业增长中心咨询委员会,对工业增长中心的运行和管理提出建议,利用工业增长中心实际运行经验,针对提升生产力、促进商业化和减少监管等问题向工业创新科学部部长提出相关建议,确保与政府部门共同推动各产业的发展。该咨询委员会由6个增长中心的主席和最多4名独立成员组成,这些独立成员也都是具有多年经验的相关领域专家,任期不超过3年,并签署保密协议。该委员会每年召开4次会议,出席会议人数在4人以上方有效,针对会议的具体内容采用避免利益相关者的原则选择出席人员。

三、工业增长中心的内部组织运行

1、实行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商业运行模式

每个工业增长中心分别成立董事会,负责非营利性企业法人的建立和运营。包括:确保中心的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建立国内外合作的机会;代表中心在国内外传达该计划的政策目标和预期成果;鼓励所有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本中心工作;寻找跨增长中心的合作机会,提高工业增长中心资源的利用率等。

工业创新科学部特殊批准,董事会成员一般为3-5人,主席一般为企业家。例如,先进制造工业增长中心主席Andrew StevensIBM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地区执行董事,总经理Jens Goennemann是空客集团澳大利亚地区执行董事。董事会成员至少包含一位中小企业代表,一位跨国企业代表,一位研发机构代表。此外,该部还任命一名雇员作为每个工业增长中心董事会的观察员,但不作为董事会成员。

2、采取会员制的组织模式

每个工业增长中心实施会员制,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均可以申请会员资格,会员每年缴纳会费,并享有相应的权益,这些权益会随着工业增长中心的发展进行调整。此外,会员在申请中心资助项目和寻求解决方案时,需要提供相应的匹配资金。会员的主要权益有:

1工业增长中心内或跨中心的会员可联合申请中心设立的资助项目,帮助申请者在创业的早期获得关键资金、技术、市场和政策支持。项目需符合工业增长中心的目标,资助期限一般为1-2年。工业增长中心提供的资助经费占50%以上,并支持跨工业增长中心会员之间的合作。项目的申请者中,至少包括两个企业会员,还应包括研究机构、大学或政府机构中的一类。项目成员需要提供匹配资金,但各个成员的金额不必相等。

2工业增长中心为会员企业提供解决方案,帮助企业与相应科学技术研究或商业咨询建立联系,为企业无法自行解决的技术或商业挑战提供解决方案,资助企业面向未来消费者拓展全球市场。申请该服务时,工业增长中心要求申请者提供11的配套资金。

3工业增长中心帮助会员企业建立同行合作网络,与同行分享商业实践和市场经验,扩大未来合作网络。帮助中小企业与跨国公司建立联系并扩大经营范围,大企业则有机会发现供应链的合作伙伴。会员可以在工业增长中心网站上介绍企业的核心业务,还可以参加工业增长中心不定期举办的展会和市场开发活动。

四、特点

通过上述分析,澳大利亚的工业增长中心有如下特点:工业增长中心制定国家层面的产业发展战略,为工业创新科学部部长提供相关建议,指导产业发展,具有很高的宏观决策地位。工业增长中心的设立由联邦政府主导,以塑造产业国际竞争力为导向,涉及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和新兴产业的建立。工业创新科学部严格控制中心的数量,宁缺毋滥,动态调整,对每个中心实施每4年一次的评估和退出机制,保障中心的运行效果。采用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打通了从科学研究到技术开发到市场应用的链条,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移转化,并与正在运行中的侧重研发能力提升和科研人才培养的32个“澳大利亚合作研究中心”形成互补。通过官产学研合作促进创新创业。在中心管理运行过程中处处体现官产学研合作的特点,如董事会成员来自官产学研各个领域的卓越专家,又如中心的联合资助项目申请时明确要求企业与研究机构、大学和政府机构中的一类联合才能申请,同时要求申请者提供相应的匹配资金,也有效地提高了合作的效率和效益。

我国工信部按照《中国制造2025》和《指南》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提出围绕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等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到2025年形成15家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20166月,我国首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在北京成立。国家发改委为了进一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即将出台方案建设一批产业创新中心。201612月,首个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宁夏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我国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正处在摸索阶段,澳大利亚工业增长中心的建立可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借鉴。                      王婷 任真



[1] Industry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veness Agenda. https://www.industry.gov.au/industry/Pages/Industry-Innovation-and-Competitiveness-Agenda.aspx#header

[3] Industry Growth Centers Overview. http://www.industry.gov.au/industry/Industry-Growth-Centres/Documents/Industry-Growth-Centres-Overvie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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