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发布报告强调脑科学领域负责任创新

作者: 2018-02-08 10:04 来源:
放大 缩小

20171130日,OECD发布《神经技术与社会:加强脑科学领域负责任创新》报告[1]。欧盟“地平线2020”提出负责任创新,强调研究与创新必须有效反映社会需求与社会意愿,反射社会价值与责任,形成共同期望的社会价值,为此创新应表现为道德可接受、社会希望、安全与可持续。报告提出,脑科学和相关技术的进步带来了许多伦理、法律和社会方面的影响及监管问题,包括产品安全、人类能力提升、技术不当使用、隐私侵犯和人类认同等,因此各界广泛认同,开展脑科学研究时需强调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

报告总结了该领域负责任创新的主要政策关注点,主要包括:脑科学研究和神经技术计划都积极关注道德、社会和法律影响问题,政策制定者和研究资助者需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以预测和解决新兴神经科学所带来的各种问题。科研资助者应重视加强科学、工程,及社会与人文科学间的协同。支持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和专家间的预见性和有组织的讨论。加强科研资助者、决策者、学术界与社会公众间的沟通。在技术开发的早期就开展公开对话,避免不切实际的承诺,并促进公民的理解;加强“神经伦理学”和“神经法学”等新领域的研究;在脑科学、技术发展和使用的各个阶段,加强监管机构、科学家、政策制定者、患者代言人和公众间的沟通。通过“前瞻性治理”[2]和负责任创新框架[3]指导政策制定与监管。使政策制定者、监管者和社会提前阐明脑科学和神经科学领域的潜在问题,为负责任创新开辟道路。在技术开发之前,就关注广泛的社会问题;通过指导方针、最佳实践等形式和方法支持预先治理和负责任创新。开放科学和开放创新将有助于产生满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包容性公共产品。这里包括跨项目的数据共享,新型知识产权许可模式及利益相关者间协作的平台。为此需制定和实施产业界和学术界领导的计划,提供可自由获取的研究成果,更好地了解新兴技术的开放商业模式的潜在利益和障碍。经技术的发展需解决国家的切实需求,加强包容性。在高收入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脑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点应有所不同,应更好地了解各国脑科学技术创新的需求、机会和能力;利用现有的精神卫生网络和资助计划,开发用于研究和临床的廉价技术;建立一批训练有素的专家,以提供可持续的卫生保健。在学术课程和临床环境中更好地整合脑研究、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知识等。        (王建芳)



[1] Neurotechnology and society:Strengthening responsible innovation in brain science. http://dx.doi.org/10.1787/f31e10ab-en

[2] 前瞻性治理是科学与社会领域的一个新概念,意指描述并分析新技术的潜在未知影响,以构建灵活和自适应的系统,在广泛考虑社会、环境、道德等因素的前提下,有效处理研究与创新产生的意想不到的结果

[3] 负责任创新框架旨在扩大研究和创新伦理审查的正式流程范围,以解决更广泛的科学、服务和产品对社会的影响。欧盟于2014年发布了“欧洲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罗马声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