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设立颠覆性创新研究资助机构

作者: 2018-10-11 17: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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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9日,德国联邦内阁通过了由联邦教研部与经济部联合提出的促进颠覆性创新的倡议,决定设立民用领域的颠覆性创新研究资助机构[1],旨在为创新主体提供资金和自由空间,将颠覆性创新想法转化为应用。

  一、机构成立背景

  德国具有市场和创新优势的传统行业日益受到基于颠覆性技术或商业模式企业的挑战。德国目前没有足够灵活和快速的国家资助手段,使从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产生的具有颠覆性创新潜力的发现被开发成产品和服务,进而使其具备应用成熟度,并将其介绍给潜在用户和投资者。因此,德国政府智库建议成立促进颠覆性创新研究的资助机构,该建议在科研界、经济界和政界得到了极大的支持。

  二、机构目标

  1、识别并资助具有颠覆性创新潜力的研究想法。从社会和潜在用户的角度解决具体而重大的问题。

  2、产生颠覆性创新产品、工艺和服务。为德国经济开辟新的高科技领域、新市场、新行业和新商业模式。

  3、实现巨大的社会效益。为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以及显著改善生活质量做出贡献。

  三、机构核心任务

  1、发现创意。发掘有颠覆性创新潜力的主题,提出亟待通过颠覆性创新解决的问题。

  2、资助研发。资助企业、科研机构、大学和自然人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实验开发,直至达到可应用的条件。

  3、转化枢纽。最大程度帮助项目成果转变为应用,例如,支持成立衍生企业、及早吸纳市场专家开展市场研究、帮助创建实验空间等。

  四、组织实施

  1、以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形式成立。颠覆性创新资助机构将由联邦委托,实施促进民用领域颠覆性创新的倡议,联邦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

  2、建立类似于美国DARPA的“项目经理”制。机构将从学术界和产业界聘任创新领域经验丰富、有创造力、才能卓著的“创新经理”。“创新经理”拥有极大自主权,负责提出要解决的具体问题、遴选最适合的项目构想和团队、分配资助经费、监督项目进度、决定项目周期、引导项目走向应用。“创新经理”任期最长56年。

  3、为资助机构专门制定特殊管理规定。财政经费按照总额预算制以最大的灵活性予以提供和管理;员工法规将支持快速吸引来自产业界和海外高水平人才,允许按照任务具体要求给予相应报酬。

  五、资助手段

  1、创新竞赛。在创新竞赛中确定未来社会重大挑战,通过竞争方式比较参与竞赛的团队解决挑战的不同方法。

  2、项目招标。创新竞赛结束后进行研发项目招标,使创新竞赛结果在36年内转变为应用。机构可在项目期限内及早结束没有成功前景的解决方案,转而采用其他方案。

  3、资助在主题、学科和技术上采取开放形式。机构不取代风险资本投资人,而是与之互补,即机构所资助的项目或由此产生的衍生企业可随后申请风险资本投资人的资助。

  六、经费

  2019-2022年的起步阶段,将至少保证1.51亿欧元资金到位。该资助机构计划先运作10年作为试验期,此期间(自2019年起)还额外需要约10亿欧元。                                     (葛春雷)

  

[1] Startschuss für Agentur zur F?rderung von Sprunginnovationen. https://www.bmbf.de/files/Eckpunkte%20der%20Agentur%20zur%20F%c3%b6rderung%20von%20Sprunginnovationen_fina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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