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能源与气候综合计划草案明确其能源研究创新政策

作者: 2019-06-04 10: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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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日,瑞典政府公布国家能源与气候综合计划草案。根据欧盟能源联盟和气候行动管理规定,各成员国须在2018年底前向欧委会提交本国的能源与气候综合计划草案,欧委会将在2019年下半年评估这些草案并提出修改建议。该草案归纳了瑞典当前的能源与气候变化政策[1],其中研究、创新与竞争力等内容如下。

  一、国家目标

  能源领域公共研究与创新的目标是对瑞典能源与气候目标、长期的能源与气候政策和涉及环境目标的能源改进做出贡献,尤其要创造科技知识和技能,通过新技术和新服务使瑞典能源体系转为可持续的,并提升竞争力和能源安全;瑞典企业开发商业化的技术和服务,以支持瑞典的可持续增长、能源体系转变与开发、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等。

  瑞典对此的最新公共资助预算将从201713亿克朗(约合9.6亿人民币)增加到2020年的16亿克朗(约合11.8亿人民币),预期私人资助至少为公共资助的一半。

  瑞典企业的目标和工业政策是增强瑞典的竞争力,并创造各种条件,以便为不断增加的成长型企业提供更多工作岗位。

  二、政策与措施

  1、国家级计划。瑞典将实施2017-2020年能源领域国家能源研究与创新计划,该计划有9个行动主题,即:运输系统、生物能、能源系统内的建筑、发电与电力系统、工业、可持续社会、广义能源系统研究、商业开发与商业化、国际合作;2017年开始实施的10年国家气候研究计划在2018年支出近7500万克朗(约合5520万人民币),20192026年的每年预算支出将增至1.3亿克朗(约合9569万人民币)。

  2、与欧盟其他成员国合作。合作执行欧洲战略性能源技术计划,瑞典把本国与欧盟的目标结合,参与方向为:海洋能、消费者智慧解决方案、智慧城市和社区、能源系统、建筑物能效、产业能效、电池组和电动汽车电池、可再生燃料和生物能、碳捕获利用和存储。瑞典将参加欧洲研究区网络(ERA-NET)项目中的生物能、海洋能、太阳能、智慧城市和社区、合作、可持续城镇发展、智能电网、风能、运输和气候变化对策研究;与其它北欧国家协作开展北欧能源研究计划。

  3、融资措施。瑞典参加了201511月底巴黎气候大会发起的“创新使命倡议”(MI),按照2013-2015年期间为这类业务预算的平均数,资助将加倍,有效期至2020年。

  三、 现有政策与措施的状况和项目

  1、研究与创新方面。瑞典的生物燃料、垃圾供热和发电处于国际领先,森林碳封存和生物能高效使用是优势研究领域,工业生产中资源优化、高能效和碳中立(如氢气炼钢技术研究)等方面处于研究前沿,向可再生电力系统和智能电网的转型是优先研究领域,瑞典政府多个机构正在为运输行业的研究与演示项目融资(如战略性车辆研究与创新、可再生燃料与系统协作项目、电车演示项目等);瑞典能源局主要负责能源相关研究协作活动,其它参与机构包括瑞典可持续发展研究理事会、创新局、消费者管理局、国家住房建筑规划局、环保局。

  2、从研究到市场方面。瑞典已支持几家公司将其研究与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如太阳能光伏电池板生产商Exeger公司,海洋能厂商CORPOWER OCEAN公司、Minesto公司和Waves4Power公司等。

  3、公私项目执行者之间的试点和示范协作项目,主要在零排放运输,智能电网、生物燃料等领域。

  4、低碳技术公私研究与创新支出、当前专利数和研究者数量2013-2015年能源行业内瑞典国家能源研究与创新计划的拨款为63.7亿克朗(约合46.7亿人民币),其中商业融资27.4亿克朗(占43%),私人支出难以估算。2010-2012年,瑞典与能源相关的国内专利申请为629件,国际732件。2013-2015年,国家能源研究与创新计划至少资助了20%的项目,这些项目雇佣了近1100名研究生和高级研究者。 (刘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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