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学术会议就设立传染病防控常设机构提出建议

作者: 2020-09-24 15: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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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日,日本学术会议(SCJ)发表了《关于设立传染病防控常设机构的建议》[1]报告书,分析了新冠疫情背景下日本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可能改进措施,对设立常设机构提出了建议。

  一、存在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与流行使人们认识到,日本在应对大规模突发性传染病方面能力不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病毒检测

  韩国和中国台湾在疫情早期便使用PCR测试来识别感染人员。日本由于检测能力不足等原因,核酸检测范围有限,最初只包括轻症、与确诊人员接触、归国人员三类。虽然在疫情蔓延的情况下扩大了检测范围,但大批无症状感染者没有被及时识别。究其原因,一是掌握PCR检测技术的人员不足,二是检测设备不足、试剂依赖海外进口。

  2、医疗供给能力

  新冠疫情暴发后,凸显日本医疗供给能力不足,救治病患的医护人员、床位数量不足,存在医疗体系崩溃的危机。多家医院出现了数十人至百人规模的院内感染。原因在于:缺乏能够协调各个医疗单元的国家医疗合作体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应急能力不足。专门应对传染病的医疗机构、合作医院、标准床位不足。直接应对传染病的各级保健所、地方卫生研究所的数量、质量均不足以应对大规模传染病疫情;疫情暴发后,地方医疗系统的大学、特别是大学医学部的角色定位不清晰。

  3、出入境检疫

  根据国立传染病研究所(NIID)的分析,针对中国的入境限制、检疫等措施,有效遏制了疫情在日本的首轮扩散。但是,针对欧美国家3月份以来出现的疫情,没有对这些国家采取有效、及时的入境限制和检疫等措施,导致疫情在日本出现第二轮扩散。针对钻石公主号疫情,在“阻止疫情输入”和“确保乘员安全”之间处于两难境地,应对措施的国际评价并不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SCJ的专家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病毒检测

  建立关于传染病动向调查、流行预测调查等的“综合调查体系”。针对新型传染病,加快研发抗体、抗原测定方法,迅速借鉴、评估国内外现有的测定办法,在紧急状态下快速审查批准。

  2、医疗供给能力

  防范院内感染,确保地区医疗供给能力,使病患无需等待、及时接受治疗。加强区域内、区域间医疗机构的合作,根据需要及时调配医疗资源。重新统计、规划传染病病床数量,在平时通过“空床补偿”确保在疫情发生时拥有足够的病床。

  3、运用ICT技术收集、发布、共享信息

  建立国家级传染病数据中心,快速收集国内外传染病准确可靠的疫情信息,通过科学的评估、发布机制及时向外界公布。运用网络自动化提取、分析技术,收集国内外的各种疫情信息(感染人数、检测人数、住院人数、死亡人数、病床数量等)。运用智能翻译系统,向旅居国外的日本国民及时提供日语疫情信息,加强国际间疫情信息合作。重视医学信息共享,特别是为研究人员构建开放的科研攻坚环境。

  4、保存记录

  应对传染病的各种措施会形成大量记录,不管措施成功与否,都将是人类宝贵的财富。国家应建立保留公共记录的体制,政府、民间团体应该有意识地以可利用的形式留下疫情应对的各种记录。如果相关主体不愿意公开保留记录,应该在政府或独立机构留下记录。

  5、完善现有体制

  强化保健所[2]的职能。在医学和科学判断的基础上,赋予保健所长更多职权;加强培养能够承担保健所相关业务的人才;强化对保健所医护人员的研修工作。组建专门的传染病应对小组。目前,日本拥有厚生劳动省领导的灾害派遣医疗小组(DMAT)和灾害健康危机管理支援小组(DHEAT)、环境传染学会领导的灾害传染病控制专门小组(DICT)三支灾害应对小组,今后应建立针对传染病的专门小组并与上述三支力量相互配合。夯实远程医疗基础设施。通讯运营商应加强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远程医疗所必须的信号传输等要求,科研力量加快研发能够避免传染的远程画像、远程手术等技术。④加强海外疫情信息搜集。驻外使领馆的医务官应与使馆其他人员、民间人士共同合作,加强对驻在国的疫情信息搜集。

  三、关于设立传染病防控常设机构的建议

  日本国立传染病研究所表示新一轮疫情将不可避免地到来,未来需做好与病毒长期并存的准备。政府从中央到地方,应建立必要的常设机构,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1、在内阁府设立“传染病预防控制委员会”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使人们认识到,预防和控制大规模传染病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必须在中央层面、即内阁府设立专门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常设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委员会(暂定名)。该委员会由公共卫生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以及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的专家组成,可根据疫情变化随时向政府提出专业性的应对方案,协调各个省厅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各个地区的疫情现状,灵活、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赋予地方政府裁量权。

  2、在地方政府设立相应常设机构

  与中央层面相对应,在地方政府、即各都道府县也应设立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常设机构——都道府县传染病对策本部(暂定名)。该机构由当地知事(政府负责人)领导,成为与防灾、经济政策、保健福祉类似的常设部门。另外,应设立专门的专家咨询机构——都道府县传染病对策专家委员会(暂定名),成员包括当地保健所所长、传染病指定医疗机构负责人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对策本部负责指定防控措施、培养专业人才,专家委员会则在政策制定时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

  (惠仲阳)

 

  


 

[1] 日本学術会議:感染症の予防と制御を目指した常置組織の創設について. http://www.scj.go.jp/ja/info/kohyo/pdf/kohyo-24-t291-4.pdf

[2] 编者注:日本保健所属于保障各个地区民众健康与公共卫生的行政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厚生劳动省的指导,同时在在行政上接受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业务范围涵盖艾滋病、结核病、传染病等疾病预防14项法定业务。截至20174月,日本在全国设立有481个保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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