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科学理事会就进一步发展地区合作提出建议

作者: 2018-03-12 19: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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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日,作为德国政府科技政策咨询与评估机构的德国科学理事会对德国区域合作进行总结[1],指出科研主体之间以及与非学术主体(企业和社会代表)之间开展的区域合作在过去几十年得以显著发展,对德国科研体系能力的提升做出了贡献。

为使科研机构和整个德国科研体系更好地利用区域合作优势,科学理事会对科研机构管理层以及政府在组织、支持区域合作方面提出以下建议措施:①科研机构应通过潜力分析寻找合适的合作研究伙伴。潜力分析应在各机构的战略背景下进行,内容上应主要分析已有合作、潜在合作伙伴在该地区的特点和行动领域。②将地区的地理、社会和经济结构作为合作研究的连接点,加强个人层面科研人员之间的连结。③进行教学合作时科研机构应确保学生可参加地区内所有相关课程并予以承认。同时对课程进行协调,减少学生在不同地点上课所需的时间。④科研机构应制定适合其类型和使命的转化战略,并利用与非学术主体的合作加强转化,承担对地区的责任。⑤协调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以避免双重结构,促进人员交流,巩固制度化合作。⑥合作机构应就合作目标、各机构职责、共同收益归属,特别是知识产权和商业保护权等核心问题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推进制度化合作。⑦通过在合作初期确定成功标准或第三方,对合作成效和发展潜力进行定期评估。⑧政府应通过竞争性手段鼓励区域合作与新型合作形式,提高合作意愿。⑨对区域合作负有不同责任的政府部门应协调各自政策,以共同的连贯性政策简化合作主体间的协调。             (葛春雷)



[1] Empfehlungen zu regionalen Kooperationen wissenschaftlicher Einrichtungen. https://www.wissenschaftsrat.de/download/archiv/6824-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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