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公布《高等教育与研究国际化:战略议程》报告

作者: 2018-04-08 14: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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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瑞典政府网站公布了《高等教育与研究国际化:战略议程》报告[1],明确了瑞典高教机构国际化应包括高教、研究和社会互动等三方面,国家高教政策的所有方面和高教机构的核心活动都要吸纳国际维度。报告建议:当前的高教法案应增补瑞典教育与研究增强国际化内容的条款,以替代其中的国际化目标。政府应采纳调查组制定的高教与研究增强国际化国家战略,为各级国际化举措指明方向,并主要由政府、高教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从2020-2030年年末实施。该战略包括八大目标及其实施建议。

1、高教机构的管理体现国际化特点。政府在形成政策以前和实施教育与研究、发展协助、贸易和移民等方面的政策中要考虑和纳入高教机构的国际化;要清晰规定高教机构和研究资助机构中使用英语和瑞典语的各种条件;高教机构在国际背景下行动要有良好的各种时限和条件,增加其建立国外业务的机遇。

2、瑞典在高教与研究方面具备高水平吸引力。须强化高教机构、官方机构和社会其它各方之间的合作,以欢迎外国学生和教研人员,鼓励他们在瑞典停留、定居,或与瑞典机构保持长期联系;向全球宣传瑞典的优势领域和强化瑞典研究的市场营销;政府、官方机构和高教机构紧密频繁合作,以增加对瑞典高教机构涉外教育或研究活动、在瑞典开展知识密集型其它活动的关注和机遇;瑞典为留学生提供有吸引力的奖学金;与北欧国家高教机构紧密协作。

3、通过攻读大学中各级学位的所有学生,形成国际知识或跨文化能力。国际知识和跨文化能力应为学习目标的首位;为高教机构内进一步发展数字技术和虚拟交流提供财务支持和教育学支持;强化支持各类学生流动方案,不断利用和主动影响欧盟支持学生流动各项目,到2025年至少25%的学生在外国学习至少3个月等。

4、高教机构职工(包括博士生)都有可靠的国际经历和强大的国际联系。增强对高教雇员国际经历这个优点的认可;增强教师在欧盟和国内的交换机会;高教机构增强职工(包括博士生)的调动和借用,尤其在本科以下学位国际合作的研究与教育领域;研究资助机构为研究人员总结可强化支持向外流动和国际合作的多种机遇。

5、高教机构为增强战略性国际伙伴关系与合作而享有各种良好条件。瑞典要积极发展与北欧欧盟国家的合作,也注重欧洲范围外的合作,并从其优势中获益;对瑞典已逐步或将要逐步取消发展协助合作的国家、合作需求要衔接新形式的国家,可为其高教与研究伙伴关系设立支持架构和提供资助;瑞典和其他国家谈判高教与研究双边协定时,要与瑞典高教机构及研究资助方进行更有条理的磋商,以确定瑞典的需求及合作的有益领域;协调和加强高教、研究和创新方面国际问题的环境扫描和分析。

6、高教机构具备有助于全球发展和应对全球社会性挑战的强大潜力。高教机构在其战略性国际化工作的框架中考虑了联合国2030议程中可持续发展目标,并在受政府委托改善难民和初至瑞典的人员状况上享有多种优惠条件;优先支持伙伴国的高教能力建设、研究和博士生教育;强化发展协助框架内研究与高教之间的联系。

7、政府机构按高教机构的需求,制定面向高教机构国际化的支持。设立体制以定期确认高教机构国际化的各种障碍,并推荐各种解决方案,官方机构和组织要对各种活动和参与资格明确授权;通过政府办公厅或授权几个官方机构,加强协调支持涉及高教机构国际化的跨行业工作;政府将促进瑞典高教和研究机构,同所选国家的一些机构开展战略性和业务性合作。

8、较好地建立各种监测评价国际化的体系。5年后评价和修订该战略,确保不过时;以各自独立的评价工作从国际视角评测各研究领域;高教机构可自愿通过瑞典高教管理署或别的国家机构或国际组织获得国际化认证;按政府、高教机构和其他官方机构等的需要编写更全面的国际化统计信息;对监测如移民流程管理、双边协议或数字伙伴关系等优先领域开展特殊评价。                        (刘栋)



[1] Internationalisation of Swedish Highe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A Strategic Agenda. http://www.government.se/48fc30/contentassets/4df6aeabd2bd4f5dbbf69210f786e133/internationalisationagen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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