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未来科研与创新方向社会调查报告

作者: 2019-06-13 11: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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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日,欧盟发布《关于欧洲未来科研与创新的101项建议》社会调查报告[1]。从20179月到20188月,欧盟科研与创新科学政策专家组会同欧盟科研与创新社会影响专家组,与来自巴黎、柏林、维也纳、哥本哈根等欧盟16个重要城市的著名科研专家、商业创新者、独立思想库的智库专家、政策顾问和决策者开展专题讨论会,征集到如下13方面的101项建议。

  1、科研与创新愿景:当前科研与创新的成绩还主要体现在经济增长与生产力提高,今后范围要扩展到社会价值和公民需求方面。欧洲不要再与美国和中国比较科研与创新,应走自己的路。欧洲科研与创新要更辉煌,必须汇集欧洲力量来应对全球性挑战,基于欧洲多样性建立集体性的愿景,重点城市的创新更紧贴本地需求。未来要重视东欧的传统优势学科。建立服务于欧洲全体人民的知识经济。让欧洲的优先科研领域在世界领先,将科学卓越和创造知识作为关键目标,通过发展创新型企业来促进经济增长。

  2、欧洲价值和普世价值:这两个价值是为人类的和平、自由和更好的生活,为地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科研与创新提供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并作为最优先政策。建设开放、包容、多样和可持续的欧洲价值,塑造欧洲所需的未来而非让未来塑造欧洲。负责任的创新本质是科研诚信,不能完全按照衡量经济的办法去衡量科研与创新的价值。

  3、公众:增进科研与创新决策者与公众之间的交流,增强信任。以人为本,决策者要倾听公众的声音。科研人员要与公众双向交流,公众要支持公共科研与创新,增强公众从事科研与创新的能力。宣传创新理念,使公众更接受科研与创新,支持技术和先进技能开发。向公众解释投资科研与创新的理由,注重公共资助科研与创新给公众带来的益处,并满足日常需求。公众将在知识社会中发挥新作用。科研与创新管理政策要从以管理条文为基础转向以人为中心。为公众讨论公共科研与创新问题创造安全的网络空间。

  4、开放科研与创新:开放能让科学更贴近社会;欧洲小国与美中两国交流时以开放为宜。有条件开放,欧洲的科学资产应对欧盟内的科研人员开放。对掌握各种技能和知识的人加强开放性。开放科学、产业和社会之间的各种路径,开放科学以加速知识传播。

  5、系统性解决方案:采取系统性方法开放科研与创新体系并改善投入产出,强化公共行业创新。要重视科技以外的无形知识和创造、设计创新、社会与机构的改革。利用领先技术建立领先企业,建立欧洲的价值。将技术应用于本地的解决方案,并在欧洲取得成功。利用科研与创新体系内的各种资源形成解决方案。

  6、科研与创新生态系统建设:培育支持科学、创新和产业竞争力的生态系统,为开放科学与开放创新创造活动空间。激发城市的巨大潜在创新需求。创新中心和各种科研与创新活动必须进入农村地区。建设卓越科学和产业竞争力的出发点是各类团体、多种经验、需求和愿景。学术机构并非唯一的创新者,公--个人合作伙伴关系能使产业战略与开放一体化。要长期坚持培育创新者。大学应建设并支持各种强大的生态系统,建设产业与大学之间的共有实验室,改革产研之间的合作关系。具备多样性文化的欧洲并非利用美国方案取得成功,而应从本地、不同社会文化的生态系统方案通过试验取得成功。

  7、试验与立法:激进的系统创新面临各种不确定性,故管理和政策实践应具有不同风格,欧盟在各地要通过更灵活的科研与创新政策让政策实践具备当地特色。科研与创新政策的某些实践将超出国界,在欧盟开展甚至扩展到全球。创造新市场需要资助,还需排除管理障碍,推进创新公共采购。有关欧洲单一市场的明确立法将产生长期竞争力,各国要共同对科研与创新、泛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进行投资。

  8、科研任务:科研任务将是定位各方行动的工具,须确保科研管理者和决策者持续地学习,应具有包容性。要明确科研任务的承担者和冒险者。大都市要作为科研任务事项的联络处;科研任务与前沿科学要互相促进。确定社会性科研任务目标不只需要科技与创新部门,还需要其他行业参与。

  9、协同创新:协同创新不只体现在资助方面,需要协同实施“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和“欧盟结构基金”,共同承担责任是变相的复制管理机制,缺乏协同。有些地方的“1+1”式协同创新没有取得大于2的绩效。欧盟推进协同创新的办法应注重为各国间的协同创新带来帮助。教育与学习方面的协同创新将支持科研与创新;欧盟未来的基础设施建设也需要协同创新。

  10、创新的影响与成果扩散:没有成果扩散就没有社会影响,要为知识传播和成果扩散创造良好条件,通过高效高质的成果扩散扩大科研创新的影响,投资与创新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11、投资与资助办法:欧盟多年来的研发计划确实带来了真正的进步,长期框架计划的资助对象要从产业转变为知识密集型经济。欧盟科研与创新政策的范式要从巨额资助转变为投资,开放式投资与资助科研与创新,减少规定性资助,投资与资助要注重项目产生的成果。

  12、领导力和治理:治理要设定方向,欧洲不是单个国家而是个复合体,不同国家的领导力和治理规模不同,需要处理好本国与欧洲在研发上的关系。有必要对欧洲以外国家的优势科学进行投资,改革欧洲陈旧的科研体系。要明白科研与创新不存在“万能药”。

  13、测度与评价体系:要继续简化项目管理,开发更好的方案以测度有意义的成果。当前衡量科学的方式会导致投机行为,要加强评价方的能力建设,形成透明、公共和固定的评价与监测。    (刘栋)

 

  


 

[1] 101 Ideas on the future of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in Europe,https://ec.europa.eu/info/research-and-innovation/strategy/support-policy-making/support-eu-research-and-innovation-policy-making/rise-group_en#n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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